咩事呀!?
近日與好友E食飯,談到這個網誌,他說看了我最近幾篇文章,已經「lose」了,不明白我所寫甚麼。多謝他的意見!雖則好官腔,但我會檢討和改善一下。
最近不知發生甚麼事,總對周圍的事情看不過眼。新鮮滾熱辣的是今個星期初,我搭港鐵返工,有2名女子帶著小朋友上車,站在我的斜對面。不知何解,那位小朋友沿途不停大叫,我除了有點不耐煩之外,也按耐著,沒有採取任何行動。
怎知小朋友突然大吵大嚷兼睏在地上發脾氣,但同行的2名女子全無理會。過了大慨1分鐘,我終於忍不住喝止,無錯,是隔著其他乘客喝止。我覺得其他乘客其實也想出聲,但或者沒有我般那樣激動吧!可惜事件並無解決,我再次喝止,這次引來更多人對我,以及對那位小朋友的側目。
那2名女子或者感覺尷尬,試圖勸阻小朋友,卻令小朋友反抗,更說出原來是那2名女子太「肉緊」咬他,他才發脾氣起來。我聽完之後無名火起,直斥其非:「你地2個點照顧個小朋友,竟然咬佢咬到佢係度喊?」
最終,那2名女子立即抱起小朋友兼安慰他,但換來的是其他乘客被我嚇親。我不覺得我有做錯,當然是否要用到這麼「激」的處理手法,可以斟酌。
談回其他看不過眼的事情,不再詳述,簡介如何,哈!
1. 去泳池游水,看到一名青年人,穿著運動褲游水,不足為奇;奇就奇在他的運動褲是白色,裡面則再穿了一條黑色緊身褲。那麼,白色運動褲作用何在?
2. 同樣在泳池,一名學游水的小妹妹,穿上了泳衣步出更衣室,手上卻拿著一把傘檔太陽。怕曬就不要去游水啦!
3. 去考公務員《基本法》試,見到一名最少已經大學畢業的考生,由媽媽陪同來到會場,並在旁邊不停撥扇。是父母太過溺愛子女,抑或是子女不懂得照顧自己?
4. 同樣在試場,公務員事務局講明考MC,坐在我旁邊的那位考生,只拿了一枝原子筆來;唯有向其他考生借鉛筆應考。連考試的基本要求也沒有了解清楚,就算成績考得好,他日後會聽從老闆的指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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