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4月 07, 2007

約人

對於約會,無論是與那些人,我也會頗為尊重。你約對方出來,肯定是希望與他見面,否則透過msn及手提電話等,根本就可以聯絡上。

好友Y一向是大忙人,約會多數要改1、2次日期時間,才能成事。早前Y告知我轉工,想趁復活假期出來見見面。到約會前1晚,又是無聲無息,到我致電時,Y才告訴我新屋裝修出了問題,想在假期時處理。我也明白,但可否早一點通知我呢?好讓我有個準備。

另一例子,公眾假期某天凌晨12點多,手提電話響起來,一眾朋友叫我去唱K,原來他們以為我返上班,後來傳來吵吵鬧鬧的歌聲。無名火氣,12點多才找人,就算我當日要返工,也差不多回到家了;尚且你們都是即興,明顯隨便叫人到來,還要是開始了才想起我,多有誠意,大家心照,於是氣沖沖地說句「不去了」便掛線。

出席那些毫無誠意的約會?無謂浪費我時間吧!反而昨晚與舊同事K及B食飯、食甜品及飲東西,雖然只是「吹爛水」,但也樂得我幾個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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