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2月 15, 2006

要放假嗎

老細今日嚴肅地跟我說:「你要放假了!」

不明所以,原來我的補假累積至去年底,已經達到19天,接近人事部所訂的20天上限。但我知道短期之內,我也不可能放假,主要是下星期的工作,已經編好,更是密密麻麻,或者遲一點兒吧!

但其實早前,老細叫我跟進一個新project,課題亦是我感興趣的。我知道,每一間公司,甚至每一段關係,不能說沒有了那一個就不行。可能是我比較有責任感,總希望能夠做好別人要求我做的工作,起碼是對自己負責。當然有些日子,我已經想好要刻意請假去做,其一便是去領取身份證當天,哈。

我明白老細擔心之處,因為早前有幾位同事,一遞上辭職信,把補假及大假計算下來,無須一個月通知,便可即時走人。當然我有想過用這個招數,只是未有機會讓我實踐。

但話口未完,我今日又OT了3個小時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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