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5月 05, 2006

做朋友要講緣份之餘,亦要講一份心意。

想花一篇文章的篇幅,談談好友A。其實認識A之初,倒覺得她有點傲及靜。不知何時開始「有計傾」,但都是集中於工作上的事,可能大家是同行的關係,有機會碰面,漸漸也開始混熟。

若果我沒有記錯,有天吵架完後,心情糟透。開著電腦時見到A,是在整個ICQ list中,我比較信任的一個,於是也沒有理會她是否願意聽,便跟她說起來。當然始終也有點避忌,只是告訴她很少的部份,但她也很耐心地聽及給予意見。

往後她看到我online,除了傾工事外,也會「跟進」此事,我亦越來越放心告訴她更多。怎知她說自己上一段關係的經歷,也是如此,只是和我的角色有點倒轉了,也較我走前了幾步。

傾了很多晚,她以一個過來人身份,告訴我面對的情況,給我分析及輔導,令我心情舒懷了不少。我還未多謝她之餘,反而是她多謝我,說因為從我身上,知道更多她前度男友的想法。

近期事件的新進展,令我心情大受影響,A已經成為我必言的「訴苦」對象。雖然還是老掉牙的問題,但她還是願意聽我的苦水。

曾經提過喜歡千嬅,A應承若果在公司撞到千嬅的話,會幫我索取她的簽名,當時只是無心提及,也沒有把這段對話放在心上。怎知她今日神神秘秘地打電話給我,說有東西給我,原來是千嬅的簽名,簽名上還有我的名字,感動耶!

老實說,這麼大個人,已經過了瘋狂fans的階段,但看到那個簽名的一刻是很興奮的,是反映出一個朋友對你的重視。所以我絕對支持曾特首的「親疏有別」論,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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