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點3
下午3點3,大家可能會想起去下午茶;但若果是凌晨3點3,令人聯想起的,只會是夜欄人靜,人影也不多一個。
偏偏我今早便是3點3起身返工,但最令人氣憤的是,我收到電話通知的時間,是昨晚11點,就算我即時上床休息,睡眠時間只得4個小時。最要命的是,我擔心自己不知醒,睡著又醒,醒了又再睡,質素欠佳的4個小時睡眠時間,便這樣過去了。
終於在遊魂的情況下,捱完9個小時的工作。坐上巴士,不消10分鐘便呼呼入睡,怎知卻被朋友的電話嘈醒了。但人家不知我的情況,也很難因此鬧他一場。
希望今晚能夠一覺睡至天亮,不想睡至凌晨便醒,唯有捱下去,寫下這篇文章,等到9時許才上床休息,本應也想看看奧斯卡,但真的捱不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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