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1月 03, 2005

不聞不問

一個不在香港的人,暫時離開了我的生活圈子,絕對有助我去忘記他。我承認我是逃避面對他,但若果逃避,可以令我忘記,我會選擇這樣做。

逃避他的程度,算是頗為嚴重,不想看到他的名字,不想聽到他的聲音,不想聽到其他人提到或談及他……總知他的一切一切,通通也不可以在我面前出現。我不知他下星期返港之後,我會怎樣做,但每天都在提醒自己,不要再理會他好了。

雖然這些說話,我已經跟自己說了好幾篇,但今次的決心,似乎較以往都要堅定!醒醒吧,已經跌得遍體鱗傷,為甚麼還不肯放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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