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7月 17, 2005

「拒絕痛苦」

今日心裡很不高興,很苦悶,跑了去球場打波,一打就是1個小時,換來的是雙手紅腫,執筆寫或打字都隱隱作痛。看到《蘋果日報》副刊李牧童一篇專欄文章,感受很深。有時反省一下,為何自己要令自己痛苦?引述文章如下:

面對失戀,看認真付出的一段感情告吹,傷心在所難免。要傷心多久才能復元,因人而異,有些人可以一蹶不振,自此意志消沉,累月經年;有些人可以很快投入另一段愛情,彷彿從沒深愛過。「對,我不像你,我沒你本事,我沒你灑脫,我也希望自己能夠朝三暮四,可是我不能,我就是不能!」看似情深似海的她,挖苦看似寡情薄倖的她。受了情傷,顧影自憐的時間愈長,真的就等於愛得愈深、情操愈高尚嗎?

有這樣一個故事:一個失戀的漢子長途跋涉來到一間寺院,找禪師尋求解脫痛苦的方法,禪師只叫他跪在壇中敲木魚。第一天,禪師問漢子悟到甚麼了?漢子一臉茫然,說甚麼都沒領悟到,禪師遂舉起戒尺打了他一下。第二天,禪師又問漢子,他仍毫無體會,禪師舉戒尺又打了他一下。

到了第三天,漢子還是茫無頭緒,當禪師又舉手要打時,他避開了。禪師笑道:「很好,你終於悟出來了。」漢子大惑不解,禪師反問他:「你何以閃避?」漢子看戒尺,理所當然地說:「因為會痛喔!」禪師點點頭,轉身離開,漢子恍然大悟。

既然不想痛苦,首先當然要懂得拒絕痛苦。偏偏,我們都希望得到憐憫(儘管聲聲說不需要你可憐),我們對淒美都有某程度的沉溺。被辜負讓我們痛苦,卻又彷彿能令我們變成一個至情至性的人,備受傳頌。在失戀時,我們緊緊擁抱的不一定是逝去的那個人,我們擁抱的,可能是痛苦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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